组织部 党校限时办结制

发布时间:2012/09/29 08:51:02

一、限时办结制是指对服务对象咨询办事或来电来信来访,要有明确的办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。

 

二、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,凡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。

 

三、对需要组织部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,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;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,并告知何时办理;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,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。

 

四、属于组织部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,组织部应抓紧会商,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;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,组织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。

 

五、需由组织部提交学校研究的事项,组织部负责抓紧上报,在学校批复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
 

六、需报经上一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,由组织部负责抓紧上报,在收到上级批复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
 

七、属于需要调查论证的事项,应先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,说明情况,并及时组织论证,并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办事人。

 

八、需学校审批的事项,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组织部的初步意见;特殊事项或重大事项,以学校要求的时限为准。

 

组织部 党校
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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