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/04/21 04:50:00

 湘农组〔2016 6

各二级党组织:

为使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掌握党的基本知识,加深对党的认识,端正入党动机,保证发展党员质量,学校党校决定举办2016年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

201657-20

二、培训地点

学校大礼堂

三、培训对象

各二级党组织确定的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
四、集中授课内容

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。

五、培训方法

1. 集中授课。由党校兼职教师专题讲座(附件1)。

2.自主学习。学员自学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共产党宣言》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。

3. 分组讨论。各二级党组织跟班辅导老师组织本单位学员分组讨论,讨论次数不得少于2次,并指定专人做好讨论记录。

4.撰写心得。培训期间,学员要积极思考,结合思想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。培训结束后1周内,将心得体会书面材料交所在二级党组织。

5. 践行宗旨。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培训期间必须立足校园、立足实际,有意识地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活动,增强宗旨意识。活动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,如关心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师生员工,参与学校、学院、班集体组织的做好人好事活动等等;也可以以学院或小组为单位组织进行志愿者服务活动,如维持公共秩序等各种公益活动。培训结束后1周内,入党积极分子填写“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宗旨活动考核登记表”(附件4,可从www.hunau.net/dangxiao党校网页下载),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统一交党委组织部、党校办公室进行评定。

六、考核、发证

1.培训考核。本期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从理论测试(70%)、分组讨论(10%)、学习心得体会(10%)、践行宗旨体验活动(10%)等方面综合进行。理论考试采取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进行,在线考试方法将在培训时进行说明。

2.结业发证。达到党校培训规定学时、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者,由学校党校统一发给结业证书。

七、有关要求

1. 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所在二级党组织推荐。

2. 请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培训班名额分配表(附件2)推荐参训人员。于429前请按规定格式(附件3)将参训人员名单、分组情况(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设组,组内设小组,每个小组原则上不超过30人,并指定组长、小组长)报组织部、党校办公室,纸质材料请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,电子文档请发送到组织部邮箱(zzb@hunau.net)。

3.请各二级党组织于429前收齐培训资料及结业证书工本费,持农行缴费凭证到组织部、党校办公室领取教材。

4. 培训开班前,请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参训入党积极分子开会,讲解培训注意事项,强调培训纪律和要求。

5.培训期间,请各二级党组织安排一名干部(辅导员或秘书,随同学员名单一并上报)跟班指导和考勤。

6. 严格培训纪律。学员要认真听讲、作好笔记,不允许从事与党课学习无关的事情;不得迟到、早退和缺席;集中授课期间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经所在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批准,并向组织部、党校办公室提交请假条;请假或缺课2学时以上的学员,取消其结业考试资格。

7. 培训期间凡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,取消当期学员资格,并在一年之内不得再推荐参加党校培训:

1)违反政治纪律,违反国家法律,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违反道德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;

2)弄虚作假(包括下载或抄袭活动报告、学习心得等材料,请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培训活动、逃避考勤检查,代替他人签到、帮助他人逃避考勤检查,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)的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4月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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