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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 党校服务承诺制
发布时间: 2012/09/29 08:47:14
 

一、服务承诺制是指组织部根据工作职能要求,对服务内容、办事程序、办理时限等相关事项,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、接受监督、承担责任的制度。

 

二、组织部落实服务承诺制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便民、效能的原则。简化办理程序、缩短办事时限,提高办事效率,提供优质服务。

 

三、公开办事程序。通过组织部网页、文件、服务指南等形式,公开办事依据、必备手续、办理程序、办理流程、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,提出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。

 

四、规范服务方式,改善服务态度,使用文明用语。做到笑脸相迎、亲切问候、认真办理、满意答复、礼貌相送。不让服务对象受到冷落或刁难,不让服务对象因同一事项反复往来;不让正常的服务事项无故延误;不让组织部的形象受到损害。

 

五、提高办事效率。对服务对象问询的事项属一般性事务的,简化办事手续,能办的马上就办,一次办结;不能一次办结的,要把办理的时限告知对方。属紧急、重要事项,在遵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,实行急事急办。

 

六、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,组织部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,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,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。

 

 

组织部 党校
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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